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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專區

收到北美律師函或事故通知時,最初 72 小時的處理方式往往決定後續走向。本頁整理事故通報流程、應備文件與我們的跨境協作方式。

立即通報事故

Immediate Actions

收到索賠通知的黃金 72 小時

不要直接回覆對造

收到律師函(Demand Letter)或訴狀後,任何書面回覆都可能成為呈堂證據。請先通報,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律師統一應對。

立即書面通報

多數保單要求「知悉後即刻通知」(Prompt Notice),延遲通報可能影響理賠權益。Email 通報即構成書面紀錄。

保全證據與文件

保留涉案批次的生產紀錄、檢測報告、出貨文件與同型號留樣品,切勿銷毀或變更任何相關資料。

Claims Process

理賠流程

  1. 1

    事故通報

    來信 contact@naplibroker.com,附上事故概要、對方文件影本與保單號碼。我們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並確認下一步。

  2. 2

    向保險公司報案

    我們協助整理報案文件,向承保之保險公司正式報案,並確認保單啟動與抗辯安排。

  3. 3

    跨境調查與抗辯

    保險公司委任北美當地律師與公證人進行調查、答辯或和解談判;我們居中協調時差、語言與文件往返。

  4. 4

    結案與檢討

    理賠結案後,我們與您一同檢討事故成因對次年續保條件的影響,並提出風險改善與條款調整建議。

Documents

通報應備文件

01

保單資料

保單號碼、被保險人名稱、保險期間。

02

對造文件

律師函、訴狀、客訴信或通路轉來的索賠通知影本。

03

產品與出貨紀錄

涉案產品型號、批次、出貨發票、提單與買方資訊。

04

品質文件

出廠檢驗紀錄、第三方檢測報告、相關認證證書。

05

事故經過說明

已知的事故時間、地點、受害情形與內部初步了解。

文件不齊全也請先通報——時效優先,文件可後補。

正在處理索賠通知?

請立即來信,並在主旨註明「理賠事故通報」。我們將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,協助您啟動保單並對接保險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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