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mediate Actions
收到索賠通知的黃金 72 小時
不要直接回覆對造
收到律師函(Demand Letter)或訴狀後,任何書面回覆都可能成為呈堂證據。請先通報,由保險公司指定的律師統一應對。
立即書面通報
多數保單要求「知悉後即刻通知」(Prompt Notice),延遲通報可能影響理賠權益。Email 通報即構成書面紀錄。
保全證據與文件
保留涉案批次的生產紀錄、檢測報告、出貨文件與同型號留樣品,切勿銷毀或變更任何相關資料。
Claims Process
理賠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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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事故通報
來信 contact@naplibroker.com,附上事故概要、對方文件影本與保單號碼。我們於一個工作日內回覆並確認下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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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向保險公司報案
我們協助整理報案文件,向承保之保險公司正式報案,並確認保單啟動與抗辯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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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跨境調查與抗辯
保險公司委任北美當地律師與公證人進行調查、答辯或和解談判;我們居中協調時差、語言與文件往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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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結案與檢討
理賠結案後,我們與您一同檢討事故成因對次年續保條件的影響,並提出風險改善與條款調整建議。
Documents
通報應備文件
01
保單資料
保單號碼、被保險人名稱、保險期間。
02
對造文件
律師函、訴狀、客訴信或通路轉來的索賠通知影本。
03
產品與出貨紀錄
涉案產品型號、批次、出貨發票、提單與買方資訊。
04
品質文件
出廠檢驗紀錄、第三方檢測報告、相關認證證書。
05
事故經過說明
已知的事故時間、地點、受害情形與內部初步了解。
文件不齊全也請先通報——時效優先,文件可後補。